东平信息港部门获悉一般来说,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侥幸心理,但有些人的侥幸心理就过于严重,7月31日,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获了这样一名,面对交警的现场处罚,堂而皇之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处理后,还继续上路行驶的驾驶员。
事情还要从7月28日说起,当天上午,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105国道彭集转盘附近设卡,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,约9时许,一辆鲁H牌照的白色面包车由南向北驶入检查点,示意该车停车后,在检查中发现,该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,执勤民警遂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。可令人没想到的是,在执勤民警在将驾驶员信息录入系统时,发现驾驶员出示的徐某全的驾驶证已记满12分,但驾驶员当场并未说明,这就让民警产生疑惑。
经过对该驾驶证进一步核实后,发现系统照片和当场查获的驾驶员并不是一个人,该驾驶员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,民警随即向各路面执勤民警发布了协查信息,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。
7月31日上午9时许,执勤民警巡逻至彭沙线何村附近时,发现了该车,当场将驾驶员及车辆查扣,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。据驾驶员交代:自己名叫徐某华,一直未考取驾驶证,2018年4月时,在同村村民徐某全的家门口捡到其驾驶证,就动了歪心思。徐某华到照相馆将徐某全的驾驶证照片取下,换上了自己的照片,认为这样驾驶证是真的,照片也是他本人,就能瞒天过海,不会被人发现,但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违法必将受到惩罚。
东平信息港编辑报道据悉,徐某华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、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。